谈《红楼梦》的回目(7)

 

  (十六)叙次先后颠倒之例
  第七十九回“薛文龙悔娶河东狮,贾迎春误嫁中山狼”。
  按回目薛蟠之娶在前,迎春之嫁在后。本文呢,先叙迎春将嫁,宝玉感慨赋诗,后碰见香菱,说出薛蟠娶亲一事,其叙述程序恰好先后相反。
  以上十五例的说明,大都出于我个人的看法,本节完全依据庚辰本“脂评”,且有作者自评之可能。原文抄写讹误极多,略以意校正,引录如下:
  此回题上半截是“悔娶河东狮”,今却偏连“中山狼”倒装,工(致)细腻写来,可见迎春是书中正传,阿呆夫妻是副。宾主次序严肃之至。其婚娶俗礼一概不及,只用宝玉一人过去,正是书中之大旨。
  这文大体上还算明白。我想有些问题大家会提出的,既然正文的“宾主次序严肃之至”,那末回目为什么颠倒叙次呢?是否把这宾主次序搞乱了呢?若作“贾迎春误嫁中山狼,薛文龙悔娶河东狮”岂不符合正文,一切都对了么?这些疑问,如不细看本书也很难回答。我以为回目应当肯定的。
  第一,回目依据本事而来,不能改写。按本回的故事虽迎春待嫁在先,薛蟠之娶在后;但金桂河东狮吼之威本回之末已见大凡,而七十九回书上于迎春只言其将嫁,未言其已嫁,更别提误嫁什么中山狼了。其事见于第八十回。事实既先河东狮而后中山狼,回目自然不得不如此,无所谓错误。
  第二,脂评所谓“宾主”,虽从次序说,也并不限于次序,更有文章风格的关系,所谓“工致细腻写来”。用这样的风格来表示“主位正传”,并非先主后宾这形式所能束缚的。既然这样,回目的先薛蟠而后迎春,并不会搞乱这宾主关系可知。
  第三,就回目说,上下句法的先后排列,非即重轻的区分。以本书而论,如第二、第三、第十、第五十八、第七十八回重点均在下一句。此外,还有重点在上一句的,也有不分轻重平列的。回目本不以上下句分“轻重”,自亦无关于“宾主”了。
  以上说明,回目正文虽次序互倒,而意不相违。脂评里更有一些值得注意的话,稍费解释。如曰:
  今却偏连中山狼倒装。
  按“中山狼”事不见本回,而回目逆探下文连类书之,故曰“偏连”。“偏连”者,本不连而把它连起来也。何谓倒装?“倒装”者,无论就回目、就本文看,迎春误嫁事均在后,今却将其待嫁情形先作一冒放在薛蟠将娶以前,故曰倒装。此外还有一句:
  只用宝玉一人过去,正是书中之大旨。
  文理似欠通顺,意却甚精。宝玉到紫菱洲一带徘徊瞻顾,另有脂评云:“先为对竟(境)悼颦儿作引。”这里方见作者真意。阿呆夫妻其非正传不必说了,即迎春之为正传,脂评虽这般说,还是相对的虚笔,直引起宝玉追怀黛玉,才是真正的正传呵。所谓“书中大旨”指此而言,若阿呆之与二木头,河东狮之与中山狼,亦伯仲之间耳,又何必斤斤较量其孰为宾主耶。
  是脂评虽佳,每多虚笔,却借此看出作者写定本书,安排回目,的确费了一番苦心。有好几回书,至今犹缺回目,则当时下笔郑重可知。今日虽作闲谈,亦谈何容易。以上诸例若有一二中肯处,也只好算蒙对了罢。
  余文
  引言提到的熟故事恕我引用全文。《宣和画谱》曰:
  张僧繇尝于金陵安乐寺画四龙不点目睛,谓点则腾骧而去。人以为诞,固请点之。因为落墨,才及二龙,果雷电破壁,徐视画已失之矣。独二龙未点睛者在焉。
  回目的作用也仿佛如此,只未免说得过于神奇耳。
  要了解回目的做法,先要了解回目的三种最基本最简单的情况:(一)文字总比较简短,(二)上下两句相对,(三)与正文有密切的关系。根据这三点来说:从(一),须用最精简的文字,于是有了“炼字”和“用典”;从(二),须用骈偶的文字,于是有了“对比”与“相因”的写法;从(三),须与正文发生配合的作用,却不一定重复,于是有了“离合”与“错综”。当然也还有别的,就一时想到的说来如此,这些都从回目的基本性质上来的。
  第一点尤为凸出。回目大都没有几个字,如何能容纳拖沓的文章呢?因此有必要,也更容易接受中国文字精简的古老传统。所谓“凝炼”、“紧缩”在诗词中例子很多,不用说了。在近古的小说戏剧里却比较少用,因为这里需要的是口语流畅。若过分凝炼,便会妨害了流利之美,减弱了普及的功能。但《红楼梦》在白话小说为异军突起,非其他小说可比,它综合了、发展了中国文字语言的一切长处而自成一家。所以兼备凝炼与流畅之美,即在正文中已往往有之,在回目里凝炼的状况尤其显着。
  “炼字”、“用典”同为文字的精简,而稍稍不同。典故每把一个整的故事紧缩成几个字,暗示当更多一些。如本篇第八例“环燕”即用典之例。十二例“慧”“忙”“慈”“痴”,十三例“假”“虚”“真”“痴”,十四例“独艳”,并炼字之例。此外本篇未及载的,如第四十二回“蘅芜君兰言解疑癖,潇湘子雅谑补余香”,今本多作“补余音”。补余香似乎费解,而含蕴却深。所谓“同心之言其臭如兰”,香字从此翻出,示钗、黛二人之交谊渐深,补余音好像易懂,其实意义反不明确。这是炼字和用典的混合型。
  第二点是回目两句之间的关系,如第十一例以“割腥啖膻”对“白雪红梅”;第十四例以“独艳”对“群芳”,即是“对比”;第五例始于铁槛终于馒头;第十三例以“假凤虚凰”明“真情痴理”,即是相因。自然,第五例“铁槛”、“馒头”欲作为对比看亦未尝不可,随文立说,无须拘执也。
  第三点是回目与正文的关系在本篇中比较多,如第一例贾雨村所怀乃丫环娇杏,而回目上书闺秀;第五例王熙凤在馒头庵弄权而回目称铁槛寺;第十三例本文不见“茜纱窗”,第十回本文不言尤氏美,而回目俱特笔点明,并皆“离合”之例。如第四例名字互见;第九例“喜出望外”,回目指平儿说,本文指宝玉说;第十五例,直书曲笔之异;第十六例事实叙次的不同,虽情形各别,并为“错综”之例。
  本篇偶举十六例,在全书回目的比重上,不过百分之二十左右,以上概括得也很不完备,聊表大意而已。以回目论回目,固有这些情形,此外《红楼梦》本身也另有一种情形必须一表的,即有过多的微言大义。引言中曾拿它来比《春秋》经,读者或未必赞成,不过我确是那样想的。以纲目来比,则回目似纲,本文似目。以《春秋》来比,则回目似经,本文似传。上边所举回目的特点,大都可以在《春秋》经上去找的。就与本文离合这一点来说,与《春秋》经传的关系十分相似。如《左传》上明说赵穿弑灵公于桃园,而经文承晋史董狐之旧,书赵盾弑其君。本篇第十四例以“独艳理亲丧”贬斥贾敬,第十五例以“借剑杀人”归狱凤姐,用笔深冷,实私淑《春秋》得其神髓。盖作者生值专制淫威之朝,出身封建礼法之家,追忆风月繁华,历尽凄凉境界,悼红轩削稿,黄叶村着书,岂独情深,实茹隐痛,固未尝不以石破天惊古今第一奇书自命,虽托之于小说,亦只可托之于小说,妄揣其心,实有不甘于小说者,于是微言间出,幻境润翻,读者或讶其过多,殊不知伊人自有其衷曲,所谓“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。都云作者痴,谁解其中味”;又云,“字字看来都是血,十年辛苦不寻常”,诚慨乎其言之矣。残墨未终,泪尽而逝,于今百世之下识与不识皆知《红楼梦》为奇书,宿愿之偿在于身后,作者自可无憾于九原。然而知人论世,谈何容易,若兹野人芹献,君亦姑妄听之可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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