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秦学”指谬(3)

 

  四、 观念背离和误解原文
  但《红楼梦》的作者不是刘心武,而是曹雪芹。曹雪芹赋予《红楼梦》的观念是“不管他根基富贵”,而只重视个人价值;但刘心武坚持“家庭背景”和“血统”决定论的观念来衡量人的价值,并以此要求曹雪芹和《红楼梦》服从自己。这便使他不能理解、接受尤氏的观念,也即《红楼梦》的观念。这样的“秦学”,不要说“读通”《红楼梦》,就连对《红楼梦》的文章词句也无法正确理解。
  尤氏所谓“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”,本是一句含义明确的俗语,意思是说,像秦可卿这样容貌和性格的女子,非常“难得”,不可能再找到第二个。她强调的是“难得”,是不可重复的“惟一”性,根本没有“高不可攀”的含义。但到了刘心武这里,竟然成了这样的反诘: “怎么会就达到‘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’的高不可攀的程度呢?”他显然是把“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”解读成“高不可攀”的意思,原文的“惟一”性转而变成了“高贵”性,明显误解了原文的含义。刘心武是“着名作家”,总不至于连这句俗语的含义也不懂。但他为什么会这样误读原文,以致曲解原义呢?这就是“家庭背景”和“血统”决定论观念的表现。按这种观念看人、读书,就习惯于从等级贵贱着眼,总认为“龙生龙,凤生凤,老鼠生儿会打洞”,而自以为理所当然。由于持这种观念,他也就不能理解和接受《红楼梦》那种“不管他根基富贵”的观念,和依据这种观念进行的情节设置和人物描写,虽然他是“着名作家”。
  刘心武的观念和《红楼梦》的观念全然对立,便导致了难以逾越的互相背离的观念鸿沟或者错位。这就好比两个观念相反的人,对事物的看法对立,便难以互相理解、交流和接受,而易于误会一样。在这种情况下,要想能够互相交流、理解,就必须“虚心”并具备“自省”的自觉性,抛开自己的成见和固有观念,以学习的态度,努力运用自己的知识和理解力去倾听、领悟对方的话语和含义,以便了解对方的观念和价值取向。但刘心武不是这样,而是坚持己见,要求对方服从自己,把异己的观念判定为错误。这就难怪他对自己的“秦学”充满信心,虽然连“打着灯笼也没地方找去”这样普通的俗语也发生误解,却自以为已经“读通”了《红楼梦》。这便恰如《红楼梦》所谓“假作真时真亦假”,却自以为是一样。《红楼梦》至今仍然具备智慧的启迪而没有过时,“秦学”就是印证。这在“秦学”中并非孤立的表现,而是普遍的表现。从血统决定论观念出发,举凡《红楼梦》对秦可卿的描写和评价,在刘心武看来,都与她那“小小营缮郎的家庭背景,育婴堂抱养的卑贱血统”不相称。这就是观念背离的结果,在文化交流、文学批评史和日常生活中并不罕见。
  《红楼梦》写道,秦业“因当年无儿女,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。谁知儿子又死了,只剩女儿,小名唤可儿,长大时,生的形容袅娜,性格风流。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,故结了亲,许与贾蓉为妻。”(第八回)这里只说到秦可卿是从养生堂抱来的,并没有提及她的亲生父母和“血统”。但到了刘心武这里,却成了“育婴堂抱养的卑贱血统”了。他除了将“养生堂”等同于“育婴堂”而外,又将“育婴堂抱养的”解读为“卑贱血统”出身。这怎么能够等同呢?难道就不可能是并不“卑贱”的人家,遭遇了突然事故,致使秦可卿成了孤儿,而被养生堂收养的吗?《红楼梦》写到香菱幼年被拐子拐去。秦可卿怎么就不可能幼年时被拐子拐去,结果拐子突然死了,以致她成为孤儿,被养生堂收养的呢?《红楼梦》既未交待其“血统”,自然潜含着无穷的可能性,但按《红楼梦》“不管他根基富贵”的观念,“不管”其“血统”如何,这在《红楼梦》是很自然的。因为重要的是她长大后“生的形容袅娜,性格风流”,“其鲜艳妩媚,有似乎宝钗,风流袅娜,则又如黛玉”,兼具钗、黛之美——“兼美”(第五回),而与宝玉的梦入太虚幻境直接相关。这就是她在《红楼梦》中的个人价值和魅力所在。解读这种魅力,不是本文的任务,容当别论。
  《红楼梦》写道: “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的人,生的袅娜纤巧,行事又温柔和平,乃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”(第五回)。其着眼点一如尤氏,“得意”于秦可卿的容貌和性格。但刘心武却认为,秦可卿“如果是养生堂抱来的野种,怎么会极妥当。就算她到了贾府后变妥当了,她又怎么会成为贾母眼中‘重孙媳中第一个得意之人’?按说她第二都不是,并列都没份儿。”又说: “贾母得的什么意?在封建社会里,一个家族里的老祖宗对于自己的儿媳妇、孙媳妇、重孙媳妇最得意的、最为看中的就是血统”(《红楼望月》第243页)。然而,贾母对自己的亲孙子宝玉娶媳妇,尚且明白说道“不管他根基富贵”,何况秦可卿!但到了刘心武这里,却曲解为“最得意的、最为看中的就是血统”了。这便是极端观念背离而导致极端曲解的显例。
  秦可卿患病,尤氏要贾珍赶快请“一个好大夫来与他瞧瞧要紧,可别耽误了。”她告诉贾珍: “现今咱们家走的这群大夫,那里要得!一个个都是听着人的口气儿,人怎么说,他也添几句文话儿说一遍。可倒殷勤的很,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。他们大家商量着立个方子,吃了也不见效,倒弄得一日换四五遍衣裳,坐起来见大夫,其实于病人无益。”(第十回)这里讲得很清楚,她在责怪这些医生无能,不但治不了病,反而对病人不利。秦可卿是病人,自然不会穿着见客的衣服,而是穿着便服卧床不起。但医生是外面的男人,秦可卿是少妇,男子有别。医生来诊一回病,她就得穿戴整齐以便见这些外面的男人,自然得换见客的衣服。这原属正常礼仪而又不得已的事。《红楼梦》中多次写到医生到荣国府治病,连王夫人、丫鬟们都连忙回避。尤氏爱怜秦可卿,所以她的话中有“倒弄得”一语,分明含有既爱怜又不得已之意。但到了刘心武这里,就被曲解为“一个营缮郎家里长大的弃婴,她怎么会有一种比贾府里更排场的更衣习惯?”(《红楼望月》第48页)而且还用贾珍的话来旁证自己的解读。贾珍的原话是: “这孩子也糊涂,何必脱脱换换的,倘再着了凉,更添一层病,那还了得!衣裳任凭是什么好的,可又值什么,孩子的身子要紧!就是一天穿一套新的,也不值什么。”(第十回)这个意思很清楚,他是担心秦可卿因“脱脱换换”再添病。人已病成这个样了,爱惜身体要紧,不必再拘礼,不必“脱脱换换”了。可是,到了刘心武这里,意思又变了——“贾珍还只不过是财大气粗而已,秦可卿却俨然公主做派”(《红楼望月》第48页),硬是要把秦可卿按礼仪而不得已的“脱脱换换”曲解为“俨然公主做派”,以便于将她向“弘皙的妹妹”方向扯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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